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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房本上面是按份共有的房子各占50% 首付税费都是我交的 现在还有贷款 现在应性格不合 想把她名字去掉 该怎么操作

房屋买卖 2023-07-27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改成一个人的。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去掉一个名字,也就是将这人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另一人,可以通过赠予或买卖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遇到房产证上无标明各自所占的房产份额,按50%房产份额过户。
    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营业税5.5%,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共有人变更的类型: 增加、减少、变更共有人三种
    增加共有人的情况
    原产权人要将他的份额一部分转让给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买卖或赠与的形式原共有人视为卖方或赠方,新的共有人视为买方或受赠方,办理变更登记,交相关税费。(受赠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税)

    减少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少的共有人将他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的共有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按买卖或赠与交税费。
  • 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修改名字才可。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1、不可以,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修改名字才可。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 2、产权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如房屋、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人。现行 房产税暂行条例 规定,产权所有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产权人和产权所有人是一个概念,都是产权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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