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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回老家可以取出来吗

其他 2023-07-31 19: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回老家的社保单位咨询下
  • 1、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所在的单位开出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 2、开出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 3、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 4、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社保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社保转回老家的手续一般是可以网上办理的,前提是当地已经开通了网上社保转移的渠道。根据我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 关于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是:
    1.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
    2.准备资料,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去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
    3.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根据不同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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