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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的邮政快递寄出去13的不到目的地 是不是认为是丢失

消费者维权 2023-08-04 0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遇到这种情况,可按以下方法尽快处理:
    1、电话与邮政快递协商,看是否能找到丢失的快递或者讨论赔偿方案。
    2、如果丢失的无法找回的情况下,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尽快办理临时身份证: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如果知道丢失的快递是被盗或者其他可能属于刑事犯罪的,报警的话,警察会处理。 如果快递丢失是普通的工作失误,是民事问题,这个报警可能就不属于公安管辖的,报警也是无效劳动.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第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遇到这种情况,可按以下方法尽快处理:
    1、电话与邮政快递协商,看是否能找到丢失的快递或者讨论赔偿方案。
    2、如果丢失的无法找回的情况下,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尽快办理临时身份证: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快递丢失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在网上购物发现快递丢失,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只需联系发货方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他们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另一种情况是自己寄发的快递丢失,首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下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会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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