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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暑假在一个辅导机构上班 刚开始口头工资说是200每天 但是到最后发工资都时候却是100每天了 而且还没有签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怎么办

讨薪 2023-08-06 22: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取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 【法律分析】:1、工作了就是劳动关系建立了,劳动报酬是按劳给付,不能不给。2、没有签订合同,不代表否定了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单位涉嫌违法;可要求双倍支付工资;2、不给工资,更是违法;应向当地仲裁机构咨询投诉,申请劳动仲裁。3、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相应工资。试用期3天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公司应该支付你三天工资,试用期工资为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建议到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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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签劳动合同不影响要工资的。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得,属于劳动者正当合法的收入,公司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就算工作一天,也要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然属于违法行为。
    2、公司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及时向劳动局投诉举报,劳动局在受理之后会进行处理,责令公司履行。劳动局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有职责作出处理。
    3、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比较长的话,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劳动者要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材料。
    以上是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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