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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实习。前几天有几个穿公安制服的人将我的身份证拿走,过了两天就要求我办暂住证,并且罚款50元!我的户口现在在学校(湖北)那边,今年6月份才能迁回唐山!我想请问我需要办暂住证吗?该交罚款吗?如果要交钱,这钱是应该我交还是公司交?

诉讼 2008-04-28 14: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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