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可以以未结清工资为由不离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8 13:5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可以拒绝,对方也可以辞退。但没给的工资必须要给,不给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同时违法辞退的应当给补偿金。
    【追问】您好,是这样的,我在7月28号发邮件说8月28号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后来我又不想走了,但是我知道在28号当天公司一定不会给我结清工资的,并且劳动法规定离职当天必须结清工资,那我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由不办理离职手续继续上班,这样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回答】如果这期间用人单位没有辞退你,你可以继续上班,继续劳动关系。
  • 您好,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 关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是单位要辞退您的吗?如果违法辞退,可以主张2N的赔偿金
  • 和对方先进行协商和沟通,之后再考虑投诉或者起诉
  • 你好,可以的,能否详细说下您要咨询的问题
    【追问】就是我提了离职了,但是又不想走了,如果公司不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我可以继续上班吗
  • 您好有关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和我沟通
    【追问】您好,是这样的,我在7月28号发邮件说8月28号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后来我又不想走了,但是我知道在28号当天公司一定不会给我结清工资的,并且劳动法规定离职当天必须结清工资,那我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由不办理离职手续继续上班,这样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 您好 公司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 陈述事情的经过,是公司让您离职吗?
    【追问】您好,是这样的,我在7月28号发邮件说8月28号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后来我又不想走了,但是我知道在28号当天公司一定不会给我结清工资的,并且劳动法规定离职当天必须结清工资,那我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由不办理离职手续继续上班,这样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 您好,可就离职事宜进行咨询。
    【追问】您好,是这样的,我在7月28号发邮件说8月28号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后来我又不想走了,但是我知道在28号当天公司一定不会给我结清工资的,并且劳动法规定离职当天必须结清工资,那我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由不办理离职手续继续上班,这样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 不发工资可以直接离职。公司不发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行使单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限期内支付给员工工资。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不能提供当事人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 法律分析:必须结清,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结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