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发了两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那次有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0 14:26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发了两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那次有效?
  • 解除权是形成权,做出即生效。因此第一次生效。
  • 你好,那次具有法定解除权,就哪次有效。
  • 看具体的沟通情况,以实际情况出发
  • 因为什么原因发了两次被迫解除呢?
  • 你好,可以帮你争取合法权益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你好工作多可以去申请仲裁
  • 入职多久了?合同期到什么时候
  • 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会生效的。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劳动者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而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同意的,且依法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这位求助者,您好。关于您向我咨询的问题呢,是属于劳动关系解除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您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您的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依据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2、第3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如果我的回答还是不能解除您的疑惑的话,您可以继续咨询下去,我会竭尽所能解答您的疑惑,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 你好,可以说一下这个情况,希望可以帮到你。
  • 你好,请问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
  • 你好,具体是想要咨询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呢,有什么纠纷,您可以说明一下您的案件情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