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暑假工然后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8-12 08: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好可以和对方看能否协商,如果不能再投诉或起诉
  • 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监察保障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终止用工。
    终止聘用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法律分析: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月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应该及时清算工资,单位不及时支付的行为不合法。不依法支付工资的,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监察保障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