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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有了外遇,他想和第三者结婚提出和我离婚,我应该不应该要精神损害赔偿费呢?

离婚 2009-08-02 15: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应该,取得相应证据,法院会支持
  • 只有外遇的情况是不行的,如果要主张赔偿的话,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重婚或者不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情况才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
  • 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如果有他的过错证据,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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