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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20号摔了,右肱骨大结节骨折,然后手术做的是钛合金铆钉内固定,没加钢板,我是在上班时候摔得,厂里有交意外保险,但不是社保,想问下,这个私了协商赔偿大概是能赔多少?

工伤索赔 2023-08-12 19:5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需要根据构成的劳动能力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建议申请工伤后再处理。
  • 可否和对方先进行协商,之后再考虑投诉或起诉。
  • 你好 看到留言 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一下
  • 您好 这需要结合您这边实际情况的
  • 您好!先了解下受伤的详细情况。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要求赔偿了,如果单位为职工买了工伤保险的,那么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系列的费用都是由国家工伤基金进行赔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伤残鉴定出来后就可以拿到赔偿金,情况如下:
    1、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要求赔偿了,如果单位为职工买了工伤保险的,那么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系列的费用都是由国家工伤基金进行赔付的;
    2、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工伤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保险的,应当由单位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上个月20号摔了,右肱骨大结节骨折,
  • 您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会赔偿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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