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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杭州浙二医院去年9月做的磁共振误查是好的,结果今年一看原来去年就长肿瘤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13 12: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了解下医疗纠纷的详细情况。
  • 误诊是指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误诊容易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
    (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 误诊,即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错误的。
    误诊即是医疗过错,误诊后可能存在误治,导致患者人身损害,也可能因误诊延误患者的治疗,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误诊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误诊,即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诊断,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错误的诊断。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在界定医疗事故时,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并列且提出“过失”这一主观要求,但是该“过失”仅仅指作为自然人的医务人员的过失,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侵权责任而言,不以其是否具有过失为要件,因为医疗侵权责任中的直接加害人都是作为自然人的医务人员,而根据法人、其他组织的侵权责任理论,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时,不以该医疗机构是否具有过错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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