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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16日早上,我们公司组织培训到十二点钟,而且是利用我们休息时间没有工资的,我不幸在回来的路上摔伤了,住院了四天,医生诊断是轻微脑震荡和两只脚烫伤。公司说我这点伤不算工伤,说要有伤残鉴定才是工伤。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调解 2009-07-31 14: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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