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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离婚先去哪边立案

起诉离婚 2023-08-15 10:31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为了利益最大化,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到所属辖区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按照程序走。
  • 去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或者有居住证的常住地的法院
  • 你好,一般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进行立案。
  • 一般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具体联系本律师
  • 你好,准备材料到户籍所在的法院立案
  •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先去立案庭立案啊
  • 办理离婚诉讼一般要去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立案。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或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监禁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办理离婚诉讼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办理离婚诉讼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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