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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劳动局给我发了不予受理通知书,理由是争议发生时我是全日制大学生,主体不合适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9 18: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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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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