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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8月18号用积分在赵一鸣零食店兑换了,一个牌子叫做爱贝臣的面包,吃出了一根铁丝,店家和厂家都需要我提供吃剩的面包,可是我的面包已经吃完了,他们还要求我把包装铁丝寄回去,我怕寄回去了就死无对证

消费者维权 2023-08-22 1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如果是厂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厂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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