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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人欠了我三万块钱工资,表明下个月9.22号前还清,但是他把两次的日期都写成2022.9.22日,请问这个欠条还有法律效应吗

讨薪 2023-08-23 09: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间是否有催要记录
  • 工资欠条直接写XX欠XX工资XX元,定于X年X月日归还。署名、日期就可以了。出了欠条之后就变为普通的欠款法律关系了,员工可以持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要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工资欠条直接写”欠XX工资XX元,定于X年X月日归还。署名、日期“就可以了。需要说明的是,一旦出具了欠条,双方之间关于拖欠工资的法律关系就变了,本来是劳动关系,出了欠条之后就变为普通的欠款法律关系了,员工可以持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条是你们双方共同签订的,如果没有无效情形,一直都是有效的。但是有效不代表你能通过诉讼拿回欠款。还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欠条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日期开始往后三年,属于诉讼时效期限,如果这三年内你未向对方要钱,则该欠款因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可以主张时效抗辩,不还钱。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起诉讼,则需要你证明你十二年来,不断的请求对方支付欠款,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延长至今。
    第二种情况:如果欠条没有还款期限,则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同样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从你向对方提出的还款日期开始,诉讼时效也开始计算了。
    如果你要求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你未起诉,对方同样可以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依据: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欠款H
  • 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尽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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