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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公公没在公司上班,在家出的意外身亡,在公司的意外有效吗!

工伤索赔 2023-08-23 2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单位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对此,全国尚无统一政策,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2、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则要看是否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是则应当认定为工亡,抢救费用和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按非因工死亡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我国进行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中或者是工作单位突发疾病并且经过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一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是工伤的,并且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用人企业去申请的,如果企业不申请,是可以由死者的亲属在一年之内去申请工伤认定的。
    对于没有死亡或者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条件死亡的情况,都是不属于工伤的,是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在我国进行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中或者是工作单位突发疾病并且经过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一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是工伤的,并且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用人企业去申请的,如果企业不申请,是可以由死者的亲属在一年之内去申请工伤认定的。
    对于没有死亡或者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条件死亡的情况,都是不属于工伤的,是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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