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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辞职问题,学校同意,教育局不同意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6 1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与教育局之间有签订书面合同吗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学校和教育局不同意教师辞职,一般有三个理由: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教师单方面提出辞职属于法律违约行为,理赔清楚才可以辞职;
    (2)师资短缺严重,教育局和学校不愿意放人走,会以种种借口搪塞和阻挠教师辞职;
    (3)特别优秀的教师辞职,教育局和学校舍不得放人走,会尽力挽留和补救,努力不让教师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辞职流程见下面:
    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
    辞职教师须持法律依据:《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 法律分析:辞职只要经过了法定程序,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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