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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场市统测的考试里被人诬陷是抄的,现在这件事已经开始散播开了,我真没有抄,别人已经开始对我冷眼,我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3-08-25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法律分析:看具体案件情况。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九十九条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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