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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号入职,今天二十六号,想直接走人,因为店长不答应我离职,我工资也不要了,能自己直接走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8 15: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资也不要了,交接清楚能自己直接走
  • 法律分析:如果自己需要直接走人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劳动法中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只要是满足这些规定的话,自己就可以不用通知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对方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先赔一个双倍工资。如果不满足这些规定,则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直接离职走人。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你是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的,即使领导不签字你也可以正常辞职,并且可以按照规定得到应得的赔偿。 离职证明你可以去找人事直接开出来。
    如果不给的话你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可以申请辞职的,也可以直接走人,都是可以的
    毕竟你就是只做了一天的时间,这个工资也是不会要的
    所以说,你可以直接走,没有什么关系的
    一、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拓展资料】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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