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租的房有安全隐患可以退房吗?

房屋租赁 2023-08-28 14: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举证存在隐患,然后解除合同。不用退违约金。
  • 可以要求房东加强防患措施,如不增加就可以要求退房的
  • 法律分析: 租的房子有安全隐患,租房者可以向房东提议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租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租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具体情况有待协商,看合同怎样约定的,如果真的可以界定为存在安全隐患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租的房子有安全隐患,租房者可以向房东提议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租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租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具体情况有待协商,看合同怎样约定的,如果真的可以界定为存在安全隐患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租的房子有安全隐患,租房者可以向房东提议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租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租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具体情况有待协商,看合同怎样约定的,如果真的可以界定为存在安全隐患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