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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如何变更承租人

房屋租赁 2023-08-31 11:4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有法律纠纷问题可以跟我们进行沟通!
  • 您好,请问是否有变更承租条件
  • 您好,您和承租人什么关系?
  •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的;
    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
    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
    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
    6、存在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的;
    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
    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
    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
    6、存在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的;
    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
    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
    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
    6、存在国家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的规定是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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