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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但欠款都在我名下,是一起使用的,但都是以我名义贷的款,怎么办?

婚姻债务 2023-09-04 09:3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即使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对方不负担的情况下,债权人会首先找你要钱还款,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的性质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最好由法院明确双方共同承担,这样对你比较好,也可以具体沟通后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帮助分析解答。
  • 你好,协议离婚就在财产债务方面都做好分割,不走协议离婚也可以走法院诉讼离婚
  • 您好,如果是因家庭消费而产生的债务,离婚时女方也需要共同承担该债务。
  • 你好,你可以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欠款是共同债务,一起还。
  • 你好,如果是婚后债务是共同债务
  • 您好,您有权要求对方分摊债务。
  • 用于婚内的都是夫妻均担的
  • 婚后的贷款离婚应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先进行偿还;
    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剩余的部分由夫妻协商偿还;
    3、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在离婚时,该债务由欠债的一方偿还,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贷款的处理如下: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而对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了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一方有证据证明对于此笔贷款其并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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