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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公司突然改名并更换地址,我的定金可退回吗?

装修纠纷 2023-09-01 10: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公司更名等影响装修合同的实际履行的,您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 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后想退款的解决办法:
    1、如果该款项为定金且装修公司没有违约情况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2、如果该款项为预付款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装修公司退还,但是当事人应当就其违约行为向装修公司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这种情况主要看谁是违约方。交付定金后,如果您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婚庆公司违约,您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有关定金的法律规定,参见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86条和587条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装修公司没违约,定金是可以不退的,不过定金和违约金,装修公司只能收取一个,能退多少需要自己和装修公司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
  • 改名并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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