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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 2023-09-01 18: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正常情况下是可以执行的,但是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 法院可以执行权属明确的小产权房子,但一般采取的是以物抵款的形式办理,不能拍卖。小产权房因无产权证书,一般法院很难执行,但经被执行人同意可作价处理,也可以交一方当事人居住。法律依据:法院可以执行权属明确的小产权房子,但一般采取的是以物抵款的形式办理,不能拍卖。小产权房因无产权证书,一般法院很难执行,但经被执行人同意可作价处理,也可以交一方当事人居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小产权房子法院可以执行,但一般采取的是以物抵款的形式办理,不能拍卖。小产权房因无产权证书,一般法院很难执行,但经被执行人同意可作价处理,也可以交一方当事人居住。法律依据:《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第二条
    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 小产权房能否执行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房屋居住人是原始小产权房所有人的,是可以被执行的。但是如果房屋居住人是经过二次买卖受让小产权房的,是没有房屋物权,法院是不能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你好,是自建房还是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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