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单亲妈妈,父母都患癌,我也患癌,现在孩子十岁。担心走了之后财产不能给到孩子。请您帮帮我

子女抚养 2023-09-03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遗嘱公证,明确相应财产的分配

  • 1、离婚后父母一方失踪,孩子应当由另一方抚养,但是失踪的一方仍然有抚养未成年的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方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代管。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望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