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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厂车去上班途中,因车辆颠簸造成腰椎疼痛,到厂区下车后无法行走,伶经检查为急性腰肩盘突出压迫神经,是否算公伤

工伤索赔 2023-09-05 1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工伤,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待遇赔偿。
  • 可以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如果来不及送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没有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先送到就近的医院救治。医疗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先垫付,用人单位不垫付的由员工先垫付,待工伤赔偿时可以要求补偿先垫付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在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2、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
    3、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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