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搬家不想去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7 09:1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公司搬迁至外地而实际影响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要看搬到哪里了,可以结束了的话,你拿到补偿
  • 你好,是搬家公司拒绝定订单吗
  • 可以想办法打个官司拿笔钱走人
  • 是否有提前通知员工搬位置
  • 公司搬迁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如果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如果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补偿标准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搬迁不想去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如果公司因此而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会有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则是按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的办法有: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公司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如不能就变更合同协商一致,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只是本市内搬迁,你不去就没有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