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问下,在辞职一月后,去结算工资,老板以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要扣除部分工资是否允许

讨薪 2023-09-09 12:0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企业员工由于一般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生产、经营中的损失,属于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原则上企业不能要求员工为此进行赔偿。如当然,如果员工故意或者有重大、明显过错行为的,企业也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你好,只要他能拿出证据证明你是在职期间造成的损失,那可以扣除部分
  • 您好,您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不同意的,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 扣工资不太合理不不合理的。
  • 工作失误造成单位损失可以扣发工资,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工作失误造成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工作失误造成单位损失可以扣发工资。但是用人单位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工资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