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应该谁出

二手房 2023-09-07 15: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缴纳税务可以具体咨询税务部门。

  • 一、买二手房税费应该卖家出还是买家出
    购买二手房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卖方缴纳的。但在实务中,有的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约定由买方出,这属于双方自主约定范畴。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合同上写的卖家承受一切过户花费但没写的有税费,这个税费是卖家出还是买家出
    1.首先营业税和个税在法律上是由卖家承受,现在二手房这一块,卖家都是净得价,他会把他的花费全部算进房价里,不承受任何花费,直接拿多少钱走。
    二手房就是以房找客,因为房是唯一性的,所以现在卖家都是不承受税费的。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卖家愿意出全部税费或者各付各税,那么他肯定会将房价上涨,无人会做赔本的事情。
    2.然后针对没满五年的房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有契税的话要看您可否是首套房首套140平一下的2个点,超出140平或者是二套房那么都是4个点的契税!
    3.税费的计量征收要看当地房管局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来算,以及个税还要知道卖家当时买进的原购价。
    总之您这种不到5年的房税费很高!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买下时为准
  •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由卖方交。如果交易的这套房子满两年,且是唯一住所,只交
    1.5%的契税,如果不是买方两年内唯一的住所的,应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
    1.5%的契税。不满两年,无论是不是唯一住所都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
    5.6%的营业税和
    1.5%的契税。二手房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印花税由买卖双方承担一半,契税、测绘费、登记费等由买方承担。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交。只要卖方不是满五唯一住房,都是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个税由卖家支付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你好,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