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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注明公摊面积未含地下车位,地下储藏间,那么开发商可以出售地下车位储藏间吗

房屋买卖 2023-10-31 15: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明确什么样的地下车位没产权? 1.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地下车位列入公摊面积,具体是否计入公摊面积,一个是看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有没有约定该面积计入公摊,另外也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查询。 2.人防工程车位。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按照人防工程的权属规则处理,《人民防空法》规定了在和平时期可以依据“谁投资、谁使用、谁收益”原则使用,战争状态归国家统一使用,关于人防工程车位的所有权法律实务中是有争议的,各地政策也不太一样,一般来讲是没有产权的。 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你签的是机动车位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使用权转让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一样),当然现在车位登记制度还不太完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没有产权的车位只能获得使用权,如果是物业将它无权出售的车位,比如人防车位,卖给了业主,那么物业属于无权处分,业主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并赔偿损失。
  • 一般来说可以的。合同未注明该车位属于专有、共有面积,则可以另行出售。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
  • 可以起诉维权
  • 法律分析: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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