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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我已经支付到孩子研究生毕业,孩子今年7月份已经上班,但是我的工资还在扣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9-11 09: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人民法院具体询问相关事宜。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方式有:
    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法院判决,由支付人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抚养两个以上的,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按照固定收入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到法院去说明情况,要求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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