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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划扣我微信上的钱,会归还吗?

其他 2023-09-12 14: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 你好,有什么纠纷问题需要咨询吗r
  • 法院划扣我微信上的钱,不会归还
  • 你好,可以先协商沟通d
  • 法院强行划扣的钱一般会放到法院的账户上再划给执行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没有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微信零钱被法院划扣可以申诉要回。对于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有权划扣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包括微信零钱;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要求有关法院进行合理审查,对于执行确有错误的微信零钱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法律分析:法院强制执行划扣的钱是不会退还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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