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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住的是爷爷辈,到爸爸,现在到我一直住的士基房,面积也小,特别空洞多,老鼠成灾,无法再住,村上规划了地基,不给盖,一直推,有快五年了,等的买指标,现在住房困难,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9-11 2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沟通,解决矛盾纠纷。
    2、向社会调解机构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介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3、事先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解决纠纷。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判决或裁定解决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 房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协商沟通,解决矛盾纠纷。
    2、向社会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判决或裁定解决纠纷。
    4、事先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解决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法律依据:《住房租赁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住房租赁实行实名交易制度,当事人在住房租赁活动中,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在住房租赁活动中采集的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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