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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经从原公司离职了,但是原公司还 拖欠三个月社保,目前入职新公司,新公司让我尽快联系原公司办理减 员,但是原公司一直拖着不给缴纳社保,现在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9-13 18: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向社保局投诉前公司缴纳
  • 离职后单位欠缴的社保的,由原单位继续申报,至于离职后在原单位没有工资收入无法扣费的情况下原单位补缴以后属于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还是需要个人承担的,直到原单位办理减员新单位才可以办理增员并交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有两种解决途径:
    1、向原单位提出补缴社保或可以向人社局投诉举报解决。
    2、向原单位提出办理退出社保手续,如果他们还拖着,那他们负有为你缴纳你现在社保的责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1、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不交社保,如果单位依旧不缴纳,那么职工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当然职工欠的社保也会补齐。
    3、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并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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