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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要公证一个杨凌的房子是需要怎么一个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9-18 16: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产公证需要你依次办理以下几个环节: 1. 登记:登记所公证的房子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的地址、面积、结构等。 2. 准备证件:根据登记信息,准备相关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房屋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信息等。 3. 审核发证:将上述证件交给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审核材料,确保材料合法后,签发公证书。 4. 领取证件:公证书及相关证件交于房屋所有权人,由房屋所有权人做好后续的使用及保管工作。 你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
  • 你好,建议咨询相关监管部门了解政策。
  •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以及房产实地测评;
    3、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交,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充分、真实且合法;
    4、公证机构收到申请材料以后,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不需要补充的,应当在十五日制发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房屋公证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准备材料到公证机构对公证的事项申请公证;
    2、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材料进行核实;
    3、公证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向当事人出具公证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房屋公证所需手续:
    1、申请公证,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受理公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接待公证员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员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财产协议内容;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整或者有疑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作出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经审查,公证处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以司法部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到公证处去提供相关材料,确定是否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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