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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23-09-13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然后呢,协商赔偿?不行可以诉讼。
  • 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范围是:
    一、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二、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三种方式:
    1、网上直接投诉。
    2、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来投诉。
    3、打电话12315,全国热线,24小时服务,早上9点到晚上9点人工服务,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9点录音投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消费者投诉的方式包括主要有:第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第二,调解,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可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第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第四,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第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
    (二)请求调解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没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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