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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一老夫妻的房子,她一直没有过户。她儿女也不在家怎么过户

房屋买卖 2023-10-05 14: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过户,因为不动产的物权是“登记生效、登记公示”,否则风险很大。
  • 你们的买卖合同中关于过户怎么约定的
  • 按照你的说法,建议你尽快去办理。
  • 你好,为何不过户呢??谁的原因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如果离婚了房子没过户的处理办法是:首先双方协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买的房子没过户需要及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是通过买卖、赠与等情形过户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如果是继承、判决等情形过户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你好,你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起诉卖方,要求其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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