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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在去上班的路上,左转向绿灯,在人行道上被车撞了。手和脚不同程度擦伤。这个肇事车应该怎么赔偿?然后我是上班路上被撞的,我公司应该是怎么处理和赔偿?因为我是做足浴的,我擦伤不能出汗,不然会发炎。那我休息的这几天我们公司应该是怎么赔偿我这个工伤损失?

工伤索赔 2023-09-15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通过协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总想少赔点钱,伤者总想多要点钱,因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并不高,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审理,然后下达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通过协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总想少赔点钱,伤者总想多要点钱,因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并不高,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审理,然后下达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 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有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进行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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