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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2021年八月份25号开始在连州市卫生学校工作,己满两年,前天校方通知我不再给我续签合同,还说我的工作到10月15日为止,10月16号就不要来上班了,我没有任何的过错,校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应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8 09:4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的月工资和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从2021年8月25日到通知日)计算出你的月平均工资,然后用这个数乘以2。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知道合同内容处理
  • 你好,补偿的问题一般视具体情况而定
  • 你好,你是咨询民事还是刑事
  • 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赔偿内容有以下,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到期因此而解除在通常情况下是会给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但用人单位提高或者保持劳动合同条件要求续订合同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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