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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四年了,在原来单位干了3年,一直没有给交社保,现在还能追回来吗

社会保险 2023-09-19 11:46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职四年,已经过了仲裁期限和诉讼期限了。你可以去试试,但对方可以以期限抗辩。
  • 您好,有劳动合同吗,您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去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 你可以去找社保中心 要求原单位补交 你们当时签过劳动合同吗
  • 您好社保补缴需要向当地社保中心继续宁投诉。
  • 您好,已经超了仲裁时效了,可以诉讼解决
  • 您好,您可以要求补缴,详情可以电询。
  • 您是什么时候入职的?您对多大年龄
  • 您好 可以要求原来公司补缴
  • 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您好,具体详细沟通一下
  • 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原来的公司给当事人交的社保当事人已经三年没有交了,可以补交。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者如果出现自动离职,那么劳动局、社保局都没有劳动者工作信息,不能延续社保年限,要重新办理社保手续。劳动者可以去社保局咨询。
  • 如果员工离职期限未超一年,此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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