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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6月份开始在一个便利店工作到8月20号,没签过合同,工资也都是微信转账发的,然后我之前和老板说过我有另外一个工作只不过在等那个工作下来在这边只是暂时的,那个工作下来我就会走,然后他也同意了,结果我8月20号离职他又搬出来公司规定即离即走扣1000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9 0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 1、离职后工资被乱扣,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在约定离职之日起,劳动者不需要再上班,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辞职追讨被扣工资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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