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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为过失给单位造成了6000的损失

刑事辩护 2023-09-18 2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赔偿,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凡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按下列比例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1、经济损失在50到1000元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
    2、经济损失在1000到2000元及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
    3、经济损失在2000到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30%进行赔偿;
    4、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5%到20%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员工因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因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适当赔偿。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员工因为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有证据证明损失的事实,并按劳动者过错程度,适当确定赔偿金额,一般只是部分赔偿。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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