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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在职期间因病过世不能工作,上面单位有啥补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9-22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单位病死可以赔偿。在单位因病死亡,如果符合工伤条件的,按因工死亡赔偿,如果不符合因工死亡按非因工死亡赔偿。具体赔偿如下:
    1、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2、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3、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以上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以上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因病死亡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
    1、在职员工因病去世的,视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哪些补偿
    1、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的补偿如下:
    (1)丧葬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2)抚恤金,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的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
    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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