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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人撞了,伤着家属把我打了,我报警已经立案了可以出院吗

同居 2023-09-27 1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否出院要看个人伤情和治疗情况。

  • 对人身伤害案件的处理,立案标准是以伤害的程度作为依据.依次分为重伤害(致人死亡,残疾);轻伤;轻微伤.并且这类案件是以后果计,就是你所说的,治疗出院后的具体情况经法医认定.轻伤以上的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果行为人(打人者)比较清楚,案件情况简单,也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笔者认为你所说的情况,你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这个案件就由公安机关处理,至于处理所经过的程序,你不必担心,公安机关有法定的处理程序,你完全可以放心.
  • 法律分析:打人如果造成了对方伤害,是需要赔偿,被拘留并不是说可以逃离赔偿,这些都是应有的惩戒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这事应该与办案民警进行沟通,但是通常情况下,出院不妨碍后期的民事索赔。
    只要保留好当时的医药费单据、各种相关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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