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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照片发给对方老婆,违法吗

婚外情 2023-09-25 09: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照片发给对方老婆看对方是否起诉
  • 可以告知对方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 你好,不违法,但是总有点
  • 民法典妻子捉奸拍照不是侵权行为。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照片只作为给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交的证据,这些都不算是违法行为,也就不会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以捉奸为目的进行拍照所取得的照片证据一般是合法的,因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所取得的证据,理应具有相应的效力。《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妻子捉奸拍照如果是通过自家事先协商安装的摄像头公然进行的,一般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对于捉奸时所拍照片,若主观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意在侮辱、伤害对方,不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也未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一般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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