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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成立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5 0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未成立前,设立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在符合以下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时,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长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入职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未成立签订的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依法设立后,合同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未设立的,由发起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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