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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夜间拒绝出诊 导致死亡医生 有责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25 2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生拒绝给病人看病是违法行为,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的,医院和医生都违反了其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对病患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两种民事责任的竞合。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护伤,医疗治病,服务病人。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 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 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一条 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 法律分析:患者拒绝按照医院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而致患者死亡,医院已经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不承担相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患者或家属拒绝采纳医生提供的合理治疗方案而引发患者损害的情形,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引发的患者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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