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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买的修复产品脸过敏,红肿胀卖家逃避问题该怎么办?说过几天就好了,现在都是五天了,还是红肿查去医院吃药打针也不行

消费者维权 2023-09-27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卖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卖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要保留的证据原件包括购物发票、小票、商品实物等,如有必要,最好考虑写一份书面的经过材料。必要时应提供化妆品样品、以及医院出具的脸部过敏是由于使用化妆品造成的证明。其次,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部门申述;
    4、向工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申诉;
    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医生或医疗机构能够给消费者开具脸部过敏是由于使用化妆品造成的证明,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如果已经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还可以提出一定的补偿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建议尽快报警,有公安机关处理此事。
    【追问】我是开店的 然后看到朋友圈发的卖给顾客用了 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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