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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是属于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嘛,没有死亡。也没有生活不自理,只是受伤严重,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8 0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哪里受伤,责任如何划分的
  •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这类问题,应该视个体家庭的不同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包括:
    一、车祸导致家庭成员死亡;
    二、严重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损失殆尽;
    三、意外人身伤害导致当事人死亡或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等。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包括:
    1、车祸导致家庭成员死亡;
    2、严重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损失殆尽;
    3、意外人身伤害导致当事人死亡或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的特征:
    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
    “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
    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来讲,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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